張樹軍
2019年04月01日16:50 來源: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
中共中央閱文處舊址
“中央文庫”曾經(jīng)的工作人員張紀恩
上海這座城市血脈中傳承著紅色基因。據(jù)相關(guān)資料統(tǒng)計,上海有革命遺址657處,現(xiàn)存440處。這些革命遺址中,與我們黨直接領導相關(guān)的有456處,位于靜安區(qū)江寧路673弄內(nèi)的中共中央閱文處舊址就是其中之一。當我們穿過一條條頗有年份的老弄堂,來到這幢飽經(jīng)風霜的標準石庫門建筑前追尋紅色文化時,我們的心靈深處又一次受到震撼。
1930年,中共中央從武漢遷回上海后,鑒于之前由個人攜帶、保存文電的方式極不安全,并且各部委、各地每日呈報中央文件數(shù)量大幅上升,在周恩來建議下,在上海戈登路恒吉里1141號(今江寧路673弄10號)租下一處房子,設立了一個閱文處(從屬于中央秘書處),黨內(nèi)同志稱之為“中央文庫”,專供中央領導閱辦文電和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,并規(guī)定個人不許再帶文件回家,由閱文處統(tǒng)一保管。到了1931年,“中央文庫”已收集20余箱文件、資料。為了妥善保管這些秘密資料,周恩來曾特地提出“區(qū)別不同情況整理和保存文件”的意見,并委托瞿秋白起草了一個《文件處置辦法》,對應當收集、保存的文件范圍、內(nèi)容和編目方法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同時,這里還承擔了黨中央重要文件資料的收發(fā)、保管及秘書處部分機要工作,周恩來、鄧小平、項英、博古、王明等領導人的身影也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,這里還曾是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(guān)所在地。
只不過在當時的歷史背景和特定環(huán)境下,一切都是在秘密狀態(tài)下進行,這里也以隱蔽的方式而存在。閱文處先由文書科主任張唯一負責,他雅號“張老太爺”,喬裝成木器行老板,與“兒子”“兒媳”居住在這里。1931年初,秘書處另一工作人員張紀恩化名“黃寄慈”,說自己是“小開”(富二代),以父親名義繼續(xù)租下,對外自稱來滬求學。他與妻子張越霞住樓下,樓上亭子間住著兩位女中共地下黨員:周秀清(又名仇愛貞)和蘇彩(又名蘇才)。周秀清以張家“娘姨”(即傭人)身份住在這,幫助張紀恩帶出生不久的女兒。蘇彩則因懷孕住在此,公開身份為房客。樓上廂房供中央領導閱文、起草文件和開會。當時,許多中央領導經(jīng)常到此參加中央政治局會議或批閱文電,中共六屆四中全會的開會內(nèi)容就是在這里討論商定。各部委非急用的文件、電報、書刊等也由閱文處集中保管。當時閱文處還承擔了中央秘書處的文電收分發(fā)、藥水密寫、刻蠟版、油印等工作。為防巡捕搜查,樓上房間被布置成單人間,有床鋪,就連洗臉盆架上都放著毛巾、牙刷、牙膏等洗漱用品,一應俱全。張紀恩對外宣稱樓上登報招租,租給從不相識的人。他平素編好這樣的話,以便萬一樓上遭到搜查,可以推脫責任。盡管閱文處的運行如此周密和細致,但驚心動魄的時刻意外降臨。
1931年4月,中央特科的顧順章在漢口被捕叛變。6月22日,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(fā)被捕。6月23日凌晨,閱文處門口突然響起了急驟的敲門聲。張紀恩知道事情不妙,但在砰砰的敲門聲中,不得不去開門。在開門前,他把灶間窗臺上的淘米籮取下——那是暗號,取下后表示發(fā)生意外。開門后,大批穿藏青色制服的中西巡警涌入。好在前一日中央已派人運走了存放在樓上廂房的兩大木箱文件,巡捕除搜到共產(chǎn)國際文件、王明的手稿各一份外,一無所獲。張紀恩用事先編好的口供來應付,說自己是“小開”,樓上是他“登報招租”的房客,那些文件與他無關(guān),但還是無濟于事,他們夫婦仍遭逮捕。張紀恩又按照事先編好的口供說周秀清是傭人,蘇彩則是房客因懷孕而住在此,與此事無任何關(guān)系,巡警放掉了周、蘇兩人。當時張紀恩妻子張越霞的衣袋里放著一張紙條,寫著一位名叫羅曉虹的聯(lián)絡地址——上海同孚路大中里。張紀恩悄悄提醒了妻子,張越霞趁巡警不注意時放進嘴里吞下,這樣才使羅曉虹免遭逮捕。張紀恩被巡警用手銬將他與妻子銬在一起后,輕聲對張越霞說:“我們要經(jīng)得起考驗,不動搖,對黨忠誠!睆堅较驾p聲對張紀恩說:“你放心!”他們都明白,這一回被捕,恐怕兇多吉少!張越霞曾回憶,她和張紀恩被巡警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帶走的。臨走時,她用暗語對“傭人”周秀清吩咐:她是冤枉遭捕,拜托她把女兒帶好,并請她把被捕的消息轉(zhuǎn)告有關(guān)“親戚”。張越霞所說的“親戚”,指的就是明天要到這里來的幾位中共中央領導同志。張紀恩夫婦被捕后被送往上海戈登路巡捕房,未經(jīng)審問,便于6月24日轉(zhuǎn)往上海浙江路的“特區(qū)法院”,后又轉(zhuǎn)往位于上海南市白云觀的國民黨偵緝隊的拘留所。半個多月后,他們被移送到上海龍華淞滬警備司令部。張紀恩作為“政治犯”,由國民黨上海軍法會審處主持審訊。經(jīng)過審訊,根據(jù)戴季陶起草的《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》,張紀恩被以“窩藏赤匪,隱而不報”的罪名,判處5年徒刑,但只關(guān)了3年多,便被釋放。內(nèi)中原因是當時蔣介石和汪精衛(wèi)“合作”,于是宣布“大赦”,張紀恩被減刑三分之一。
慶幸的是,由于事前的充分準備和精心策劃,張紀恩僅受牢獄之災。更為幸運的是,中共中央閱文處遭到的破壞也不嚴重,在向忠發(fā)叛變當天,周恩來迅速布置將中央機關(guān)和領導人轉(zhuǎn)移,并將僅存在那里的兩大木箱文件及時運往他處。其實,早在1930年底,隨著閱文處的文件越積越多,就引起了周恩來的擔心,他認為一旦遭遇搜查極易暴露,于是指示張唯一將閱文處保管的文件,轉(zhuǎn)移到張在法租界的另一處居所。正因為周恩來的未雨綢繆,閱文處及張紀恩等人才能在極為危險和緊迫的形勢下,沒有遭受重大損失和劫難。
中共中央閱文處雖數(shù)度變遷,歷經(jīng)危難,但在周恩來等領導的帶領下,依然從容應對重大事件,諸多重要材料也得以妥善保存,“中央文庫”名副其實。1932年下半年,中共中央機關(guān)陸續(xù)由上海遷往江西中央蘇區(qū)革命根據(jù)地。陳為人(曾任中共滿洲省委書記)和妻子韓慧英(黨的地下交通員)接受指派,留在上海守護“中央文庫”。1936年秋,黨組織鑒于陳為人因過度勞累身患重病,決定將“中央文庫”交給別的同志繼續(xù)管理。新中國成立后,這批黨的早期原始檔案資料完好無損地入藏于中央檔案館,成為彌足珍貴的紅色文化遺產(chǎn)。
穿過歷史,回到現(xiàn)實,隨著上海市舊區(qū)改造工作的推進,中共中央閱文處舊址所屬的78號街坊地塊已實行動遷。雖然因有關(guān)部門重視,閱文處舊址得到保留,但僅是對這座孤樓進行保護。讓我們看到希望的是,隨著上海深入發(fā)掘黨的誕生地紅色文化,建設“三大高地”延續(xù)紅色征程,中共中央閱文處舊址將恢復原有風貌,增添文物、文獻、資料,籌建陳列館,對外開放。屆時,這處集重要機關(guān)、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于一身的紅色文化遺產(chǎn),不僅再現(xiàn)中共中央早期在滬機關(guān)開展革命斗爭的歷史縮影,還是見證“紅色上!憋L雨歷程的“活化石”。(張樹軍)